2018年2月5日,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主持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自治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副处长郭剑飞、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人事处副调研员陈桂英、包头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徐丽敏、包头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长张伟到会指导,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代表领导班子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纠正“四风”不止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孙建民检察长和市院其他党组成员对照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徐丽敏副主任在点评中指出:市检察院此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质量高、效果好,对照检查严肃深刻,相互批评客观、坦诚,会议气氛热烈严肃,民主团结。对市检察院下一步工作,徐丽敏副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二要认真做好批评意见的整改,促进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全国一流”。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孙建民检察长表示:
一是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确保问题条条整改、意见件件落实,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二是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民主生活会报告,按要求及时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三是要对征求到的干警意见建议进一步梳理,按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层次进行认领,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四是对班子成员提出的相互批评意见,每名同志要正确理解、正确对待、积极整改。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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