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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检察院召开“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暨包头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讨会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4日,包头市检察院举办以“转变审查逮捕理念,构建提前介入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为主题的“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暨包头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第一次研讨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出席研讨会,包头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部分理事、“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首批导师和培养对象、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全体人员、各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包头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斌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介绍了举办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意义。举办“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暨包头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研讨会,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充分利用包头市法学会设在市检察院的刑事法学研究会这一理论实务研究平台,落实《包头市人民检察院“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办法》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组织导师和培养对象围绕学习工作中遇到的理论和司法实务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培养和树立学习意识、问题意识和落实意识,真正在思想上有所触动,思路上有所启发,工作上有所帮助,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明晰工作思路,找到工作办法,切实把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本领,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

   研讨会上,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侦查监督部部长邬飞、昆区公安分局鞍山道派出所民警彭一航代副所长陈磊围绕主题,分别就昆区检察院在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的探索、应用和效果,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在公安机关的运用产生的积极作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主旨发言。与会人员根据发言内容,结合岗位实际,就学习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和实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孙建民检察长对此次专题理论研讨会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研讨的目的是将理论应用于实践,“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首批导师和培养对象要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尤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人数多,取证难,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等特征,对延伸提前介入时间节点、延伸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延伸提前介入的内容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充分调动批捕、起诉等环节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办案效果。同时,要把学习研讨的成果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形成比学习、比干劲、比创新、比成效、比发展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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