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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八!包头检察检务公开透明度
时间:2019-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头检察检务透明度全国排名第八

  【第213期】全国第八!包头检察检务公开透明度

  3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了《法治蓝皮书(2019)》。其中收录的《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显示,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透明度全国排名第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透明度指数评估得分为67.20分(总分100分),是唯一一家进入前十名的地市级人民检察院。

  【第213期】全国第八!包头检察检务公开透明度

  《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评估。2018年,项目组在连续6年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法律修改微调评估指标,以门户网站公开为主线,从基本信息、检务指南、检察活动、统计总结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估。通过对全国81家检察院在2018年检务公开情况的评估,检务透明度排名前十的依次为:安徽、江苏、长沙、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湖南、广东、包头、河北、天津。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健全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信息编发制度、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设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温度。

  【第213期】全国第八!包头检察检务公开透明度

  

  

  【第213期】全国第八!包头检察检务公开透明度

  2018年度,包头市检察机关公开程序性信息5813条,增长16.33%;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325条,增长84.82%;公开法律文书2755件,增长20.04%;完成辩护与代理预约850件,增长78.20%,四项指标均大幅度增长,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文字:张煜、周亚欣

  责任编辑:王媛

  审核:高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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