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建设的目标是全面合规。全面合规既体现在企业自身的进化与完善上,也体现在检察机关履职的全面性。
一是践行法治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加强“案”的把关、 “人”的把关、“规”的把关和“改”的把关,做到不踩红线、不办凑数案,确保办案质效。
二是发挥协同联动,形成保护合力。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采取“查扣冻”措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企案件17件,避免对涉案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营困难。
三是坚持因案明规,提升办案质效。2022年,青山区检察院在办涉企案件5件16人,已完整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3件10人。成功办理了包头市首例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检察长主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有效推动一家上市企业、一家国有企业、一家高科技企业、一家小微企业建设合规管理制度,让企业轻装上阵,使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落实治理责任。采取实地走访、专业评估、第三方监管、定期回访的措施,进行全面公开听证、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训诫,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制发综合治理性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合规检视,探索涉案企业建设“四化”模式(调查评估实质化、合规监管个别化、合规整改全面化、合规不起诉规范化),做好诉源治理,为促进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企业合规案件入选包头市检察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案例”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