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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是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和白云鄂博矿区区委领导的政法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向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贯彻执行上三级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白云矿区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其他应当由白云矿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

内设两部,即检察行政部、检察业务部。编制为13人,实有占编制13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自治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71.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7.8万元,下降6.95%,减少主要是由于2018年转隶3人,因此经费预算减少。

支出预算371.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7.8万元,下降6.95%,减少主要是由于2018年转隶3人,因此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7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5.03万元,占比98.1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6.71万元,占比1.81%,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7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3万元,占比63.76%;项目支出134.71万元,占比36.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办案费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1.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6.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326.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2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办案费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8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

4、住房保障类14.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去年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35万元,比上年减少9.97万元,下降21.52%。主要原因是2018年转隶3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车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出差调配使用。机要应急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照日格图        联系电话:18647286771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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