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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检察院开展“以法之名守护幼儿健康成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
时间:2018-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2月4日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要求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工作,提高教师法制意识,近日,高新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进新世纪幼儿园第一分园,为该园的幼儿教师送上了一节“以法之名,共同守护花朵在阳光下成长”的特别法治课。

  

  检察人员首先强调并说明了我们国家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高检要求我们检察官对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工作来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讲座中,检察人员围绕近期社会关注度较大的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展开讲解,分别对培养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原因、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的表现、幼儿教师法律缺失的后果、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教育法律体系、教师的权利义务、与幼儿园相关法律及责任问题等进行分析讲解,并结合“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真实案例细致分析了虐待、性侵儿童和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和处理方式,力图唤醒和培养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

  最后,检察人员希望,我们不论在任何岗位工作,都要尊崇法律,尊崇法律要从家风、校规、职业道德开始。作为幼儿老师担负着塑造祖国未来的重任,要把教书育人与提升自我法律修养结合起来,把言传和身教统一起来,真正践行幼有所育,期望老师们都能学法懂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共同把孩子们“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扣好”,共同守护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业的时代新人。

  通过宣讲活动,增强了幼儿园教师们的守法护法和依法从教意识,幼儿教师们表示将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把法制教育与日常教学活动相结合,同时利用多种方式将法律知识向更多的家长宣传交流,增强家长守法用法意识,依法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家庭,教师+家长的共同教育模式,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幼儿成长的每一步中,培养幼儿从小做起,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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