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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首起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庭
时间:2018-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6日下午,由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袁某受贿一案在昆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昆区监察委组织40余名党员干部观摩此次庭审。本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昆区检察院受理并提起公诉的首起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今年以来,昆区检察院公诉部全体成员利用晨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相关文件,在提前学习、加强沟通、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实现了与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顺利衔接。
  2018年10月29日,包头市监察委以被调查人袁某涉嫌受贿罪向昆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相关权利义务,加紧时间审查案件,并于11月21日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某利用其担任某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某煤矿扩大井田面积提供帮助,并收受开发商赠予的一套底店,价值512034.8元。
  

  “我作为一名党员,不注重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法治观念淡泊,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家人……”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袁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上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该案的顺利起诉标志着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配合衔接机制的有序运行,共同开创了昆区职务犯罪预防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昆区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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