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部署,12月29日,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在东河区检察院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会前,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向东河区政法委通报了巡察结果。随后,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向东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荣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志杰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东河区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能促业务。巡察组围绕巡察内容, 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和规范司法等方面提出了6类21个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东河区委巡察办主任刘瑞林同志作了讲话。要求东河区检察院要认真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方案, 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
东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荣做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格整改标准,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动真碰硬见真章。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使命担当。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逐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任务,确保巡察整改见成效。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实现标本兼治,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要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既要查问题找不足,又要以行动补短板、更要促整改见实效,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作者:姚玉良 王振宇 杨帆
审核:高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