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检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全文)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
· 信访工作条例
· 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
· 信访渠道
法律文书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刘某某...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秦某某不...
· 起诉书(马松柏贩卖毒品案) ...
· 起诉书(徐声明故意杀人案) 包...
· 起诉书(王志斌贩卖、运输毒品...
· 起诉书(刘志军等5人贩卖、运...
业务流程    
· 国家赔偿流程图
· 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流程图
·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图
· 民事行政检察流程图
· 控告申诉检察流程图
· 案件审核流程图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关于我们
时间:2015-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联系我们: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邮编:014060

  办公室电话:0472-7905608

  办公室传真:0472-7905985

  包头市检察机关简介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4年,文革期间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目前,全市有1个市级检察院、9个旗县区检察院和1个派出检察院。

  近年来,在上级检察院和包头市委的领导下,包头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坚持提档升级、全国一流的工作目标和市县一体、两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业务工作稳步推进,队伍素能不断提升,基层院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创新发展。从2012年开始,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15个盟市(地区)检察(分)院进行综合考评,包头市检察工作连续5年综合考评第一。包头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诉优秀团队”“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分别被授予全国、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昆区、土右旗、青山区3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系统集体一等功;达茂旗等5个基层检察院6次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检察院;昆区、青山区等4个基层检察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区‘八化’建设示范院8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自治区级以上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涌现出以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张章宝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十九大党代表”潘志荣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个人,42名干警被评为市级以上理论研究人才、业务专家,33名干警获全国、自治区侦查监督能手”“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称号,152个集体、47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