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旗县检察>>东河
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9-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3月14日,包头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视频推进会,传达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有关会议精神,通报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数据,部署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市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侦查监督、公诉、业务监督管理、未成年人检察、扫黑办部门全体人员共236人参加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东河区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2018年,包头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87件280人,批捕195人,不捕85人、追捕漏犯2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件246人,审结20件119人,以涉恶提起公诉17件80人,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3件6人,法院已判决7件54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的16人,追诉漏罪漏犯20人,成功办理以贾某某为首的27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非法讨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五个狠抓落实”。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要在组织领导上狠抓落实全面压实领导责任,领导要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亲力亲为,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审核把关,及时破解影响案件质效的瓶颈,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效果。通过台账式管理、定期通报,监督和推动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工作格局。发挥“扫黑办”协调作用,案件数量大的院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案件数量小的院可不配专职人员,但要专事专办,避免出现一人多岗、职责不清、衔接不畅问题。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要在依法严惩上狠抓落实。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捕诉力量,加快办案进度,落实好“黑恶案件清零”目标。牢固树立“捕与不捕是基础,优质高效诉出是目标”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准确把握涉黑恶犯罪案件的社会危险性条件。强化提前介入工作,力争实现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用足用好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追捕追诉、审判活动监督职能,把监督成效与检察官工作绩效挂钩,鼓励支持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运用好“10+10+2”党建阵地和“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模式等载体,把抓党建、带队建、育人才等工作做到实处。提升检察人员“三种能力”(即个案办理能力、业务分析管理能力、检察权运行把控能力),实现由“职业型”向“专家型”的跃升。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升检察人员对检察权运行把控能力和服务大局能力,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要在“破网打伞”上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新案深挖”,对发现有保护伞嫌疑而未查的,要自行补充侦查,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立案侦查。组织开展“旧案倒查”专项活动,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串并研判、深挖彻查,梳理核查涉黑涉恶案件和涉腐涉伞线索。规范和细化“保护伞”线索管理,对内完善“保护伞”线索移交登记、反馈通报机制,落实移交线索报备、线索处理结果反馈等要求;对外建立与纪委监委完善协调联动、线索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确保保护伞线索及时发现、及时移交、及时反馈。注重总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增强监督刚性,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要在数据准确性上狠抓落实。高度重视案卡填录工作,加强审核把关。建立承办人案卡信息实时准确填录、案管部门动态监控、定期通报、扫黑办定期督导报告的工作模式。开展好涉黑恶案件专项评查工作,确保形成高质量评查情况专项报告。强化风险意识,全市检察机关要在确保扫黑除恶案件数据信息客观真实、准确无误的基础上,对涉黑恶案件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是黑恶势力的一个不放过,不是的,绝对不迁就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对可能引发的负面舆情要提高警惕、制定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应对。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要在营造氛围上狠抓落实。对自治区党委督导组反馈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做好自治区督导“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对组织满意、群众公认、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干事创业、担当尽责”的良好氛围。把握好阶段性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舆情导控等工作,多层次、多维度总结宣传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门编发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并纳入检察信息考核范围。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两年深挖根治”目标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提升案件质效,强化队伍素能,瞄准督导组发现的问题,把检察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喜迎建国七十周年,创造(贡献)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

  【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快讯】包头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文字:姚玉良、郁佳俊

  摄影:高顺华

  责任编辑:杨帆、王媛

  审核:高顺华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