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东河轻罪治理
协商推进共建机制
近年来,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轻罪刑事案件占比逐年增加。新形势下如何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深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已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命题。
作为全市检察系统首批轻罪治理试点院,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部署要求,为确保轻罪治理工作的实质化运行和不断提升类案办理质效,有效整合政法各部门力量,推动治理功能的全链条延伸,由东河区政法委、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东河区人民法院、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共同召开首次轻罪治理工作协商推进会。各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联席会上,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有关构建东河区轻罪治理制度体系的工作情况,并对已经开展刑罚替代措施的两起典型案件进行了详细介绍,围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出的经验提出相对应的建议。政法委、法院、公安机关相关领导对轻罪治理的制度构建和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先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轻罪治理中提出的“刑罚替代措施”的实施适用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就下一步各部门在轻罪治理的工作中如何发挥好职能作用,以及如何构建高效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更新了观念,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共建彰显政法部门新担当
轻罪治理改革探索任重道远,既需要积极的改和大胆的试,更需要全体检察人员坚持不懈、努力奋斗。下一步,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学习全国轻罪治理先进地区的典型做法,继续推进轻罪治理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协商共治,共同搭建完备的轻罪治理制度体系,全面打造东河的轻罪治理样板,创品牌、育高峰,为东河区完善社会治理进行有益探索并提供经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