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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和解解心结
时间:2024-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 察
办案手记

承办人:邬卫君


单 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


职 务:党组书记、检察长


感 言:以“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要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打开心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近日,东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把查清案件事实与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相结合,促使当事人解“法结”更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溯到2010年7月,10个月大的小赵在包头市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时,因阿奇霉素使用剂量超大、浓度过高,造成小赵脑瘫、双目视力接近全盲。10余年来,母亲张某历经5次诉讼,获医院赔偿100余万元。


对于需要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小赵来说,这点赔偿费远远不够。2021年10月,母亲张某再次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张某认为一审法院未采信4张康复治疗票据(共计9250元)和扣减住宿费2421元错误。2024年3月向东河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了解案情后,承办检察官及时核实证据材料、详细梳理案情、仔细研判当事人诉求。聚焦争议焦点问题,检察官展开多方调查了解,向包头某医院了解是否履行了赔偿,就判决书未采信的4张康复票据和未认定的部分住宿费对母亲张某进行询问,并多次与主审法官探讨情况,经核实,判决并无不当。


小赵的不幸遭遇牵动着检察官的心。随后,检察官到小赵的康复训练中心了解情况,孩子每月康复训练费用在1200元左右,具体包括认知功能训练、言语功能训练和手足锻炼等项目。这笔康复训练费无形中给这个家庭又蒙上了一层沉重的阴影。


综合小赵一家的生活状况,从推动医患矛盾化解的角度考量,承办检察官决定通过听证促和解。日前,东河区检察院就本案召开听证会,简要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并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入手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也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最终在大家的努力下,医院愿意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


一周后,承办检察官邀请双方当事人到东河区检察院现场和解,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书。次日,医院向张某支付11000元补偿金。


4月1日上午,母亲张某带着一面锦旗来到东河区检察院,再次向检察人员表示感谢。


“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检察力量助力案结事了,实现多赢双赢共赢的效果是我们的追求。”东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邬卫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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