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实施民法典第四年,是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第一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始终将民法典精神融入司法办案中,总结经验,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深化“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该院积极履职,积极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化“检察为民”,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温度。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民事检察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形式,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工作中关注就业、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分析近三年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办理民事案件特点,调取评查一批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深挖其中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线索。

以听证促履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民生权益,传递检察温度,该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召开由检察长主持的听证会,把查清案件事实与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相结合,坚持能动履职,以民事检察和解释放检察温度,促使当事人解“法结”更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也让案件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检察暖意。
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培育好“一部一品”。在采取“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模式基础上,依托与区人社局签订的文件,该院与多部门联动,形成“一窗受理、从速流转、从快解决” 模式。对今年受理的7件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开通办案绿色通道,一天内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0天内帮助讨回薪资。今后,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该院将围绕住房、婚姻家庭、直播带货、人格权保护、“三农”及消费者、妇女、 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为群众送上有“温度”的法治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