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危驾办案组联合区交管大队,前往辖区内某中学校门口开展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经检查排查发现,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存在两类突出安全隐患:一类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未满16周岁违法骑行、擅自拆除车辆反光镜、超速超载等;另一类是危险骑行行为,如骑行中接打电话、多人并排骑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检察机关与交管部门共同对未达法定年龄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未成年人,依法开展现场劝导和警告。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班主任或监护人到场,通过面对面沟通,深入讲解违规骑行的安全风险及相关法律后果,普及未成年人交通出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