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达茂旗检察院以“监督与化解并重”为原则,通过“三个注重”着力提升轻伤害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注重精准监督,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准确。在办理马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遗漏“并处罚款”内容,依法制发检察意见,推动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马某某作出追加罚款的处罚,有效纠正法律适用错误。二是注重矛盾化解,从源头减少社会对抗。在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中,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深入案发地了解矛盾焦点,协同刑事检察部门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效果。三是注重协作沟通,形成内外联动工作格局。通过跨部门联席会议、公开听证、案件研判等方式,加强内部刑事与行政检察衔接,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明确处罚事项与回复期限,确保案件办理顺畅、反馈及时。达茂旗检察院以高质效办案为导向,在轻伤害案件行刑衔接中既强化监督刚性,又凸显依法化解柔性,为类案处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