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的焦大爷从2015年开始在固阳县一个厂区看管生产设备,每月工资1000元,因经营不善,该厂关门停业。2023年8月止,焦大爷的66000元工资一直未能给付,故而到固阳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联合司法局初步调查发现,焦大爷是黑龙江人,老伴去世后孤身一人来到内蒙古打工。现因讨薪暂住固阳,依靠打短工赚取生活费,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当检察官准备帮助焦大爷收集证据、支持其起诉时得知,焦大爷对雇主的信息一无所知,也没有签订过劳务合同,支持起诉工作异常艰难。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得知焦大爷只见过老板的外甥李某,平时李某会零星支付一些钱给他。但李某现在也无法与其舅舅取得联系。后检察官辗转联系到某旗监察委员会,见到了王某。王某认可与焦大爷的雇佣关系,但自己已无力解决该薪资问题,告知可以先联系其妻子找到工厂另一个合伙人张某想办法解决。终于在春节前,张某给付了焦大爷5000元。
焦大爷虽然解决了燃眉之急,但与预期诉求相差甚远,新年一过,检察官再次联系到张某,张某却认为焦大爷在雇佣期间未尽到看管义务,厂区生产设备遭窃,应当根据损失扣减其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