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九原区检察院联合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原大队,在辖区学校周边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检查暨《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普法行动,为未成年人送上“安全大礼包”。
联合检查组聚焦校园周边电动车经销店,重点检查销售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违规改装行为,核查进货台账、产品认证资质等材料。针对部分商家存在的标识不规范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商家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同时,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执法人员于校园周边设卡,严查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行为,以案释法讲解交通法规和潜在风险,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
普法宣传同步推进,工作人员向学生、家长及商户普及宣传《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重点解读生产和销售、注册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充换电与消防安全等规定,广泛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行动对多家电动车经销店开展全覆盖排查,推动校园周边电动车经营秩序规范,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九原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