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排查坚持“问、看、宣”一体推进,检察人员走访果蔬、禽蛋、水产品经营摊位和门店,仔细核查经营户按规定索取并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情况,核验证件在有效期内、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规范到位情况。对畜肉产品,重点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齐全有效,严防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肉类流入市场。同时,对市场内在用电子秤进行排查,重点核查短斤少两、计量作弊、超期未检等问题,坚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走访过程中,检察人员向商户讲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法律意义和操作要求,现场说明合格证开具主体、主要内容、留存要求,引导商户做到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三同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生产经营主体不依法开具、留存合格证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推动形成“带证上市、凭证入市”的行动自觉。
在实地走访的同时,九原区检察院同步向责任部门调取辖区农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及合格证开具记录等监管数据信息,拟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精准筛查,重点排查生产记录缺失、合格证开具异常、产销数据不匹配等风险点,深挖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等潜在问题线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点上排查”向“面上覆盖”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