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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七项措施” 打造新时代纪律规矩“防火墙”
时间:2018-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以来,青山区检察院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捍卫者,督促党员干部把“四个自信”、“四个意识”、“四个服从”融入到思想里、体现到行动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切实将“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一、两个责任一体推进

  主体责任是“牛鼻子”,监督责任是保障。青山院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好组织优势,强化上对下的监督,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年初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院、青山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具体要求,修订了《青山区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表》,并经院党组会一致通过后下发到各部门,层层落实具体任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服务地方大局紧密结合。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制作《青山区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通过注重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尽量减少和防止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对有违法苗头和倾向的干警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告诫,确保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围绕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评”等多种形式,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认真分析并逐一排查个人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方面存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以点带面”深入防范廉政风险,并针对风险对制定防控措施,始终保持对廉政风险的“全面把握”。

  三、把牢选人用人的“风向标”

  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调整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廉政谈话,遴选员额检察官严格把关,让选出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使用人环境风清气正。

  四、强化案件质量督察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立足办案机关工作定位,始终把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作为全部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案件质量督察为切入点,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审查案件不细致、调取证据不规范、起诉书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反馈至各业务部门,并督促加以整改。二是提高监督手段“科学化”,持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中,通过“智慧监督”,精准监督各业务流程、时刻掌握办案节点,真正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监督精准有效。

  五、试行兼职纪检员制度,延伸监督触角

  一是试行兼职纪检员制度。从各业务部门选取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个人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党员干警充当兼职纪检员,定期召开兼职纪检员会议做出具体工作安排。要求兼职纪检员定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还对其要协助纪检监察部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纪律以及上级检察院和本院党组的决定、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任务做了部署。二是将兼职纪检员作用发挥到日常。兼职纪检员要充分、及时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对其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从检教育,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所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廉政谈话;执法办案部门的兼职纪检员还要以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为重点,通过抓案前、案中、案后的执法办案流程监督,对执法办案重要岗位和人员以及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督,强化对办案安全和执法不廉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监督,对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落实执法办案各项规章制度。

  六、常念作风建设“紧箍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纪检监察部发挥钉钉子精神,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绝不让“四风”反弹回潮,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节假日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干警推送廉政提醒,认真督促开展“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对入额检察官家属发放“廉政家书”,在局域网廉政专栏发布廉政警示语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问责条例》等,强化纪律执行力度。

  七、抓好检务督察,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

  一是规范司法行为督察。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立足工作定位,始终把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作为全部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案件质量督察为切入点,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审查案件不细致、调取证据不规范、起诉书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反馈各业务部门,并督促加以整改。二是严格执行日常行为检务督察。对工作日上班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对干警上班签到、会议签到以及干警在岗着装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高检院和自治区院有关规定禁令、执行公务车辆管理、落实节假日值班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部与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业务部门的监督信息交流和工作交流,形成内部监督合力,把执法办案中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督查点,以抓好督察点的督察来促进工作流程的实施,规范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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