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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 守护生态之美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6月28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共迎全国生态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一 护航绿水青山,普法宣传共倡生态文明建设

2023年8月15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在青山区东风公园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久久为攻、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内容等形式,认真回答群众提问,积极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减少污染、守护绿水蓝天,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公益诉讼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答疑20余人次,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热情,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 立足检察职能,公益诉讼“回头看”助推生态恢复治理

全国生态日的设立,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一种关注和呼吁,更是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推广和实践。宣传活动结束后,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联合执法局、农牧局相关工作人员赴大青山、大庙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效果。

“回头看”中,检察人员就案件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回潮、被破坏生态环境是否恢复治理等问题进行实地查看。目前,行政执法人员已在大庙沟设立警示牌,大庙沟再未出现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大青山违规修建蓄水池问题整改恢复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更高质量上推进生态环境文明司法保护,为护航绿水青山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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