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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校园 点亮开学法治第一课
时间:2023-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营造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促进校园安全建设,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陆续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同上一节法治教育课

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第二中学,青山区检察院联合青山区教育局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同上一节法治教育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线下讲座和线上直播两种方式进行,全区各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观看学习了直播课程。

开课前,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茹利平强调了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青山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苗倩呼吁全区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法治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







授课环节中,未检检察官以《拒绝校园暴力》为题,从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暴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讲解,通过讲述真实案例,引导同学们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同学们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以《未成年人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为题,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根据未成年人青春期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性侵害与性犯罪、隔空猥亵等内容,结合办案实际对未成年人应该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播撒法治“种子” 守护“少年的你”





在幸福南路小学,未检检察官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宣讲中,检察官以《尊崇法律 走好人生路》为题,讲述了什么是法治、法与学生有什么关系、如何树立法治信仰,叮嘱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守法律的底线,健康、快乐成长;以《预防网络犯罪》为题,选取网络侵害及被侵害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树立文明上网理念,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法治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青山区检察院通过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对青少年及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在今后的工作中,青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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