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检察院秉持“从检察业务中丰富积淀检察文化、以优秀检察文化引领推动检察业务”的理念,将检察文化与石拐区底蕴深厚的矿山文化、长城文化、游牧文化、红色文化有机融合,通过传承弘扬石拐区“肯吃苦、重实干、不服输、争一流”的新时代矿山精神,培育“石心实益”检察文化品牌。品牌坚守检察机关的核心司法价值,通过精准化定位、差异化打造、体系化展示、创新化驱动、实践化检验的方式,充分发挥品牌“润心、载道、竞业”三大功能,持续优化升级,推动实现“一品带一院”的效应。
石拐区检察院锚定“一院一品”创建目标,系统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精准谋划品牌创建的路线图与施工图,凝聚全院思想合力。该院成立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实施举措,同步组织人员赴厦门湖里区检察院、江西南昌县检察院考察学习,进一步明晰品牌创建的实践方向。通过召开青年检察人员座谈会,该院集思广益汇聚青年干事动能,主动对接区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积极争取公益诉讼工作支持,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全区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强化落实刚性。同时,该院深化“检察+党校+社会工作部”职能融合,选派员额检察官担任党校兼职教师、社会综合治理特邀检察员,开展公益诉讼主题宣讲,设立“人大+检察”“政协+检察”基层联络站,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全方位夯实品牌创建的坚实根基。
石拐区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办法》等7项公益诉讼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公益诉讼工作决定,以法治方式固化实践经验,让这些制度机制成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保障法、监督规范的准则法。该院优化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2022年以来适用磋商程序办理案件46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12天。同时持续更新办案理念,坚持以“诉”的形式彰显司法价值、增强检察建议刚性,2023年以来公益诉讼案件磋商结案率由46%降至10%。此外,该院探索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的办案模式,适用该机制办理案件36件,通过该模式引流的案件线索占年办案量的28%,相关实践经验被收录于《中国人大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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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拐区检察院聚焦典型案例培育,历时2年对赵北长城(石拐段)保护工作开展跟进监督,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拆除长城保护范围内的56根通讯线杆。该案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检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案例获评《内蒙古检察机关2023年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于2024年10月入选《最高检长城保护典型案例专刊》,被评为最高检长城保护典型案例。该院以此案办理为契机,开拓出“政府支持+检察主导+部门配合+专业论证”的文物保护新路径,推动行政机关建立“一个文物保护点、一套管护方案、一名安全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品牌引领高质效办案、高质效办案提升品牌竞争力”的良性循环。2025年7月,该院办理的《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色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石拐区检察院将以改革精神持续增强内生动力,聚焦“石心实益”品牌效应拓展与内涵深化,紧扣区域发展战略及民生需求,推动品牌建设与“四大检察”履职深度融合。该院将进一步巩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检察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公益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磋商+协作+听证+教育警示”办案机制,着力提升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质效及府检联动实效,以品牌建设赋能检察履职全流程,全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