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旗县检察>>石拐
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为民工作全过程
时间:2026-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关键在于将为民造福落到实处。2026年以来,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检护民生”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通过开展“矛盾化解+司法救助”“检察+残联”等系列小专项活动,努力实现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公开听证3场,有针对性地邀请“外脑”担任听证员,让当事人解“法结”解“心结”。针对首次信访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立案监督以及上级交办信访案等案件,实行“一对一”领导包案制度,确保真包案、真化解、一包到底。用好《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办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办法》、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平台,将司法救助从“被动受案”向“主动救助”转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2万元,持续传递司法温情。


“检察+残联”,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区残联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残疾人权益保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围绕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司法保障等方面,建立检残协作配合机制,合力保障残疾人权益。成立“检察+残联”工作站,与金融、工商联、残联、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实现残疾人在信贷、就业、社会救助等方面一视同仁,7家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个体工商户申领到补贴8.2万元。积极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合力保障残疾人权益,8家用工企业新增17名残疾人就业。


“惩治+教育”,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2件,对1名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用法律温度提升感化教育效果。开展进家普法,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同堂培训”,共同提高法律意识。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解开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症结。坚持预防为主,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履职,组建宣讲团3个,在辖区内学校开展普法活动14场,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人大+检察”“政协+检察”,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充分发挥代表委员“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把代表委员日常履职“请进来”,在院内成立包头市检察机关首家“代表委员工作站”,实现了“代表+委员+检察官”三方合力在工作一线为民服务。在苏木镇成立“人大+检察”“政协+检察”基层联络站,察民情更加精准、汇民意更加畅通。针对联络站站长提出的农业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第一时间启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36万元农业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刑事检察监督+行刑反向衔接+公益诉讼”,守护群众钱袋子。建立“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模式,在办理一起以投资“活人墓”为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发现涉案集资参与人多达200余人,且多为老年人。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排查违法买卖公墓1570个,对公墓市场违法销售广告进行严厉处罚。督促国资委对涉案不起诉人做出行政处罚,有效堵塞辖区内金融安全监管漏洞,从源头上强化对该类犯罪行为的预防打击力度,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