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4月13日第12版 个性化矫正解决企业大麻烦
“感谢检察院让我在社区矫正期间离开包头,到鄂尔多斯的建筑公司组织复工复产。现在公司顺利开工,50名工人的生活也有了保障。”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某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王某对电话回访的检察官说。
此前,王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在包头市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王某在鄂尔多斯的建筑公司处于“无人管”状态,企业经营遇到大麻烦。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了解到王某的难处,派员到企业实地走访核实情况,决定依法为王某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很快,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向旗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在严格监管防止脱管的同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量为企业经营者解决外出工作往返问题。“社区矫正管理部门从善如流,依法调整了王某的社区矫正方案,让他可以方便往返。我们为企业解决了大麻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真的很有成就感。”办案检察官牛犇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多次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该院通过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企业”微信群加强检企互动,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确立涉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制度,对涉企案件实行“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上线运行的“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更是进一步畅通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