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土右旗检察院以强化精细审查、加强沟通研判、突出跟踪督促为抓手,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相关制度的融通适用。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优势,建立《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优化办案流程。针对涉及行政领域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邀请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讨论,借助外脑推动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
与公安局、司法局等15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围绕辖区实际以及各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协同监督、规范监督,推动行刑双向衔接常态化、规范化。
与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同步抄送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共促检察意见执行。按季度梳理检察意见采纳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共促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