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包头市土右旗旗委党校教师匡某某犯挪用公款罪,被土右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匡某某系包头市土右旗旗委党校教师,在其任某班班主任期间,部分学员因故未能到校缴纳学费,交由班主任匡某某代交。匡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到的22万余元代缴学费用于网络赌博的非法活动,当把代缴学费输完后,无法偿还,遂到土右旗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近日,土右旗法院一审判决匡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