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98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