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被告人贾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土默特右旗某路由北向南倒车时,所驾车辆右侧将步行的赵某某撞倒,导致赵某某受伤,后赵某某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认定,贾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某无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