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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司法 精细化管理——青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
时间:2019-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规范化司法  精细化管理

青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

于建黎

2013年以来,青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迎接新挑战,以“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创新特色、提高效能”为目标,积极打造多功能案件管理平台,实现了监督案件办理、规范司法行为和推行阳光检务‘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模式,在履行监督、管理、参谋、服务职能中实现全面履职、全力监督、全面覆盖新作为。

务实为民,推进阳光检察建设

青山区检察院以科技信息化为支撑,建设文化型案件管理中心,规范文明司法、传播检察正能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理念引导思路,实现思维常新化。注重把先进的文化理念融入到思想中去,用文化的方式使案管人员产生激情,凝聚智慧,改变气质。改扩建的案件管理中心建筑面积600,大厅设计理念凸显圆形设计,寓意自然和谐、灵活通达、高效便捷的沟通和服务。大厅中心圆柱上的“法”字,寓意法治理念,指导干警自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自觉树立崇尚法治、忠于法律的“尚法”意识。在工作区悬挂了多幅图文并茂的廉政警言,将国画艺术与廉政文化巧妙地结合,建造了以梅、兰、竹、菊、莲为载体的寓意深入的廉政文化景观。

二是完善窗口职能,实现工作规范化。案管大厅设置八个工作服务岗位,实现了检务“一站式”的规范化管理。在全国检察系统首家在各工位上配备了折叠式、超便捷高拍扫描仪,实时进行拍照录像、同步记录案件受理现场情况,为案件受理、移转的安全性提高了有效保障。另外,五彩长频打印机、传真机、赃证物扫码枪、条码机等管理设备也一应俱全,实现了所有的法律文书统一采集、传输、统一印制专人专管数据化流程作业,严格规范了赃证物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是创新公开手段,实现管理信息化。案管大厅墙上的两块LED显示屏,常态显示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并将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核考评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将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予以公开,以司法规范化倒逼案件质量。另外,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本院“两微、一端、一站”新媒体平台,整合了检察机关举报、信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信息,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的信息化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初,青山院在全国检察系统独家投入使用了先进的光感触摸式自助查询机,建立了集案件流程查询、电子卷宗阅览、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重大典型案件信息公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查询系统软件由清华大学研发,由四块智能光学触摸屏组成,可以整体滚动播放规章制度及工作情况。查询时,凭专属条形码可同时接待四位诉讼参与人及其亲属进行自主查询,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电子检务服务。2013年以来,共接待查询案件信息757人(次)。

四是强化便民利民,实现服务便捷化。一是打造服务窗口形象。持之以恒地提供一身制服、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定答复的“五个一”标准化服务。设置了律师服务工位和三间律师阅卷室,推行电子阅卷为主、实物阅卷为辅的“无障碍”阅卷方式。二是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各项职能的便民手册,职业道德规范卡和工作联系卡等。三是构建和谐司法环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群众代表“开门评议”,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13年以来,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案卷297次;邀请人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参观视察、参与公开评议65次。

创新特色,引领案管工作提档加速

青山区检察院始终推行“精细化管理”新思路,积极探索由夯实基础的外延式发展向全面履职的内涵式建设转型,向科技要效率、向制度要质量、向管理要公开,完善案件管理平台,实现案件管理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发展。

强化“一个基础”,发挥案件流程监控的基础作用。设置程序全监控,从重点环节、重点案件、办案效率三个方面,重点监控办案期限、文书的规范性及完整性、办案步骤的正确性设置质量节点监控,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置流程节点控制,强化对自侦线索办理、案件实体处理以及涉案物品处理等监督管理。做到每案必评、每环节必评,满足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的需求,促进规范化建设。2014年以来,共监控案件567件,检查发现瑕疵问题案件78件,均予以督促整改。

建设“两个平台”,打造内外监督案管格局。一是建立诉讼监督平台。创新开发覆盖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各环节的新型诉讼监督平台,依托流程监督制度化管理,建立起案前、案中、案后的“三级监督”制度,有效解决了各个诉讼环节监督衔接不力、监督滞后、监督断档等难题。2013年以来,配合业务部门开展诉讼监督纠正漏捕25人、漏诉38人、纠正违法60余次。二是开发综合监督信息化平台。对全院司法办案场所实行实时监控,动态显示办案场所的使用过程,保障办案公开透明。并考虑办案安全,监控平台仅设置视频不设置音频设施。完善司法办案接待室,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的接触交往行为。针对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案件节点多次变化的情况,升级改造我院原研发的案件管理系统,努力构建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检察信息化体系,实现人工监控向信息化系统监控转变。2014年以来,开展办案场所监控25次。

突出“三个重点”, 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

第一、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我院主办检察官责任制试点工作,坚持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结果运用“四个统一” 探索搭建网上评查的流程模块,创新开展“实体处理、办案程序和办案责任”的综合评价。针对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切实落实精细化评查机制,以信息化推动工作规范化。2013年以来,评查各类案件1998件,发现6大类837处问题,共撰写案件质量评查通报19篇、案件管理业务工作情况通报20篇。

第二、完善业务考评机制,促进规范司法。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业务考评体系。制定业务考评工作办法及计分细则,科学设置考评内容。二是进一步改进考评方式方法。把结果考评与过程监管、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综合考评与个案评查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考评效率和质量。三是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综合运用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业务考评掌握的情况和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真正发挥考评的引导、规范作用。已连续三年开展全院业务检查评估工作,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将业务检查评估与绩效考评挂钩,突出亮点、反应不足,成为辅助领导决策的“智囊团”。在包头市2013年、2014年基层院业务考评中,青山院取得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

第三、综合运用检察“大数据”,发挥业务枢纽作用。加强统计工作与流程管理的结合,积极探索完善案件数据填报机制,更新每日收送案件登记表,确保数据汇集的准确性;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围绕检察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事实、有对策的情况分析15份。把沉睡在统计报表中的死数据,通过图表、动画、文字、具体案例等形式综合再现,激活为监督、管理司法办案流程节点的生动信息,转变成领导决策、指导业务的有效资源

发挥效能  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青山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科学规范了业务部门的司法行为,有效加强了内部监督制约的能力,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增强了执法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执法公信力。

 一是促进了程序公正。通过案件程序监控管理机制,对办案流程实行动态监督与实时预警,杜绝了程序违法,增进了程序公正。2015年,进行流程监控案件35件,公开案件程序信息746件,律师预约接待20件,重大典型案件32件,法律文书176份。

二是提高了案件质量。通过对不立案、不捕、不诉等案件进行事中实体审查和质量控制,为案件的最终实体公正增加了一道制度保障。2015年8月,组织开展业务工作检查评估工作,评查侦监案件269件、民行案件70件、公诉案件241件、反贪反渎案件11件;同时评查了控申、监所、法警、技术部门相应工作,其中同步录音录像17件、录制100次、案件的录音录像案卷17册。

三是提高了诉讼效率。结合青山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专业人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平均办案用时减少近三分之一。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705件,移送案件768件。

 四是内部监管更有力。实现文书网上制作、审批、用印,实现法律文书专人专管;采取扣押、保管、监督管理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促进了涉案款物管理规范化。2015年,开具法律文书3000余份,涉案物品保管237件。

五是工作关系更协调。通过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使得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统一对外接收送达案卷及文书,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口对内”的管理模式。2015年,统一接收、送达文书2558份。

如今,青山院案管工作已成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防火墙”、深化检务公开的“新窗口”、推进科技强检的“展示台”。案件管理部门将继续注重沟通协调,注重机制建设,注重探索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努力做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服务高效、参谋到位,为推动全院整体工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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