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颖,女,汉族,群众,1992年7月出生,2017年11月参加工作,现为包头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一、坚持学用结合、创新工作“见实效”
秦颖同志2017年到检察院工作,虽是“新兵”但能够稳扎稳打,积极落实院党组以及部门领导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入院以来,先后在政治部、扫黑办以及检务督察岗位工作,该同志在工作中稳扎稳打、任劳任怨,在“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反思整改“王永明”案以及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承担重要工作任务,配合领导及时制定方案,组织开展“一对一”党风廉政谈话180余人次、对10个基层检察院“三个规定”专项督察。
该同志能够学以致用,针对检察人员落实政策的难点、堵点,以创新思维开展工作。针对检察人员对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认识不深不透的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部署,在“学党史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学习讲堂”为包头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做“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警示教育专题培训,重点解决了两级院检察人员在具体执行落实、记录填报重大事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包头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检察人员近700人参加学习讲堂,组织设置“三个规定”手机彩铃,进一步规范“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走深走实。以上做法被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媒体采用。
二、主动担当作为,整治顽疾“见成效”
2021年教育整顿期间,承担顽瘴痼疾整治以及线索核查办理总体工作,制定《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挂图作战”推进表》、起草《包头市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建立《检察系统顽瘴痼疾整治台账》《顽瘴痼疾整治与建章立制台账》等各类台账报表共计30余份,撰写《包头市检察机关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报告》《包头市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情况汇报》等各项报告20余篇;对两批教育整顿期间收到的248件问题线索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建立教育整顿期间问题线索台账,牵头组织开展问题线索集体研究、通过逐案分析,以交办、提级办理、评查办理等方式进行分流办理,每日对受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跟进掌握办理情况,提前提醒、跟踪督办,问题线索核查办结率达到100%;因表现优异,9月至11月被自治区检察院借调参加全区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执笔起草各类领导讲话、报告10余篇。牵头负责第二批顽瘴痼疾五个方面任务推动落实,提出将五个方面任务细化成40个小任务,划分到任务承接部门,逐项进行推进整改,每周进行调度,分类收集印证材料,分类归档建立台账等工作。40项任务整改率100%,多次迎接中央督导组的检查,起草重要汇报材料、整理档案资料。受到区院领导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