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包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82个,先进个人108人。包头市检察机关共有7个集体和7名个人分别荣获平安包头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1.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2.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3.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4.东河区人民检察院
5.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哈乐米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6.土右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7.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1.景南南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2.刘宝珠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3.董晓华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4.薛晓敏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5.徐 婧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
6.贾红亮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7.赵苗苗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委、市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平安包头建设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各类犯罪,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和侵害知识产权犯罪,持续做好企业合规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协同落实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犯罪,助力平安包头健康发展。
平安,民之所盼、发展之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优质高效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平安包头建设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