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间:202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首次明确提出“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并多次勉励内蒙古干部群众发扬“蒙古马精神”,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十年来,全市政法干部牢记谆谆嘱托,不负殷殷期盼,忠诚担当、知难勇进,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培树典型、学习榜样是政法队伍的一项“聚魂工程”,市委政法委从长期扎根基层、履职奉献、服务群众的政法队伍中选定典型代表,通过【致敬榜样·弘扬蒙古马精神】专栏集中宣传,弘扬他们对党忠诚、攻坚克难的良好精神风貌,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激励传承者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负重奋进,让榜样传递的能量之光,继续照亮政法干部服务群众之路。今日起,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陆续刊登首批选定的全市政法机关16名典型代表,他们是全市政法干部的缩影,是“蒙古马精神”在政法系统扎根实践的最好诠释。致敬榜样·弘扬蒙古马精神 --包头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宣传
“案子不分大小,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对当事人产生深远的影响,应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办理案件。”这是九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玲玲时刻警醒自己的话。从检15年,她一直以“如我在诉”办案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她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和热爱。
在杨玲玲眼中,“检察官”这个职业承载着太多梦想。2009年,怀着对法律的热爱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杨玲玲走进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开启检察职业征程。从检察员到一级检察官,15年间,杨玲玲战斗在多个岗位,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她始终坚守那份初心,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牢牢记在心中。正如她所说,“岗位在变,责任担当不能变,要让每一位群众在办理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反渎职侵权办案局办案一线的6年里,杨玲玲共查办案件11件、14人。随着员额制改革,杨玲玲来到刑事检察部工作,她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三年间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1件、144人,审查起诉案件45件、55人。
2019年,杨玲玲来到九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工作。第二检察部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了尽快熟悉新的业务,她平时积极向部门同事请教,办案过程中及时复盘整理,同时阅读大量专业书籍,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她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办好每一起案件、吃透每一项法律条款,逐渐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检察官。直到今天,杨玲玲依旧以“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要求自己,她不断打磨自己的业务能力,只为更好地用手中的法律利剑守护公平正义。
情为民所牵,心为民所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在第二检察部工作期间,杨玲玲结合部门工作特点,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益民行”品牌,以“与民同行、益民有我”为工作指引,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办案团队的专业化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提高办案质效。
2022年,杨玲玲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39万元的经济损失,案件办结后,当事人为杨玲玲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那一刻,我心中的职业荣誉感油然而生,这也给了我继续前行的动力,更加坚定了我秉持初心,走好检察之路的决心。”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杨玲玲仍十分激动。
以检徽的名义镌刻公平,以人民的名义叩问初心。杨玲玲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坚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以法为剑,以理为刃,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风采。杨玲玲曾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第五届业务技能竞赛反渎职侵权业务第一名,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检察之路是朴素的,作为正义的守望者,我必须心无旁骛、砥砺前行。”杨玲玲表示,未来将继续坚守检察初心,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行动指南,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官的神圣使命,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