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察机关
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喜获佳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包头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持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近日,1个党支部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10个党支部被评为“包头市坚强堡垒支部”,4个党支部被评为“包头市直机关堡垒支部”。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党支部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机关第二党支部
第二党支部
东河区人民检察院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
石拐区人民检察院
机关党支部
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机关第一党支部
机关第三党支部
机关第八党支部
机关第九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