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察院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政府财务报告首次开展综合评分中,荣获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第二等次;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2023年度全区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的表彰中,荣获第三等次,财务管理工作获得自治区财政厅肯定。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始终围绕检察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以实干担当和优绩实效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保障,不断做好做优做强财务管理工作。
树牢预算意识,强化执行效果和数据利用,坚持把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作为经费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对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研究,科学编制预算草案,合理规划预算支出方向,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监控,及时调整偏差,确保预算的严肃性与灵活性。
会计核算工作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对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准确分类、记录与核算,从原始凭证的审核到记账凭证的编制,再到账目报表的生成,层层把关,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与差错,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资产管理上,进行全面清查与登记,定期盘点核对,及时更新资产信息,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利用。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效能与业务需求合理调配资源,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激发资产活力,切实提升资产管理动态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下一步,计划财务装备局将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法规,严守各项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持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以高质效做好计财实事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力争在后续工作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