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出茅庐的“公诉新兵”到全国检察人才库成员,从庭上义正辞严的公诉人到传道授业的“教练员”,他用300余件铁案,在公诉席上写下“人民检察官”的忠诚与担当,更以炽热初心照亮后来者的法治征途。他就是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翟永宏,一位扎根刑事检察一线18载的“法治匠人”。
2007年,初入包头市检察院公诉处的翟永宏被这个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的光荣集体所感召。彼时,他不会想到,自己即将踏入的,正是一条以惊心动魄的大案铸就的成长之路。
?“手写三百页笔录,是我入行的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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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席卷而来,3万余名受害人、12亿元涉案金额让这起“经济地震”震动全国。作为新人的翟永宏承担庭审笔录任务,连续10小时手写记录,指节僵硬到无法弯曲,却咬牙完成三百页“铁证长卷”。
“那场庭审让我明白,公诉人的战场不仅在纷繁的案卷里,更在人民群众关注的法庭上。”该案的成功办理让团队再获最高检“全国优秀公诉团队”,也让翟永宏完成了从“学生”到“战士”的蜕变。
?“六天审查起诉,是对生命最庄重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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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急救医生被害案引发社会哗然。面对家属的悲愤与舆论的压力,翟永宏白天引导侦查机关重构证据链,深夜逐帧分析监控录像,仅用六天便完成审查起诉。庭审中,翟永宏用确实、充分地证据驳斥了被告人的不实供述,被告人在事实面前低头认罪。受害人家属含泪鞠躬的场景,成为他坚守公诉席的力量之源。
?“啃下硬骨头,才能练就真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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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扫黑除恶打击“套路贷”电信诈骗恶势力犯罪集团追诉100余人,到数亿元信托资金挪用公款案中查清“借壳”资金流向;从成功起诉生产制毒物品到贩卖毒品全链条25人毒品犯罪团伙,到办理能源领域腐败窝案轮番应对“程序性辩护”……300余件重大案件,让翟永宏练就“善啃硬骨头”的硬功夫。
公诉人的专业素能不仅源于办案历练,更需在竞技场中千锤百炼、淬火成钢。这是包头市检察院培养“国家公诉人”的理念。
以竞赛为熔炉锻造“公诉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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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翟永宏站上全国公诉人论辩赛华北赛区的赛场。面对来自先进省份地区的对手,他以生动举例拆解复杂法律争议,斩获“优秀论辩奖”。次年,他在内蒙古自治区公诉人论辩赛中再夺“最佳论辩奖”。
此后几年间,他又获得了“全区优秀公诉人”“全区十佳公诉人”称号,全区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论辩奖”。
“倾力托举新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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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后,翟永宏逐渐从竞赛选手转型为“幕后英雄”。他提出“公诉席上的雷霆之势,源自竞赛场上的千锤百炼”,为此,翟永宏主动请缨,担任包头市检察机关备战全国、全区刑事检察业务竞赛的集训教练,将多年积累的竞赛经验倾囊相授:首先,要对标典范,明确风格。要通过学习自己喜欢的优秀公诉人、主持人、学者的语言表达艺术,拆解其语言节奏与控场技巧,通过沉浸模仿形成自身的风格。其次,要构建底层逻辑结构,夯实内容基础。?按“锚定核心→分层论证→场景适配”三步准备内容,搭建三层递进论据链,设计实战模板。最后,要从法理辨析引申到价值指引?,将技术性辩论升维至阐释司法公正与社会价值追求的双重意义。
2023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公诉人暨第二届全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竞赛中,包头市检察机关斩获“全区十佳公诉人”“全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优秀论文奖”“优秀论辩奖”“优秀组织奖”等八个奖项。2024年,在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中,包头市检察机关斩获“最佳辩手奖”和“团体二等奖”。
办案时多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最大限度保障其合法权益,让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这就是翟永宏的办案理念。
“耳濡目染为青年检察人员解惑”
2024年,包头市检察院实施“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升级再造”工程,以部门为单位成立传帮带小组,翟永宏成为青年检察官助理赵哲宏的导师。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小赵对如何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存在困惑。针对此类案件特殊性,翟永宏采用“身边人案例代入法”,通过类案比对开展警示教育,准确适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翟永宏承办的20余件一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全部认罪伏法,既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实现了惩治犯罪与教育挽救的双重效果。
在办案实践中,小赵通过全程观察导师的讯问沟通策略,逐步掌握类案比对释法与警示教育技巧。他深刻领会到:要破解职务犯罪讯问困局,需将“释法说理的温度”与“类案比对的精度”相结合,既要运用类案判例破除侥幸心理,又要通过释法说理唤起真诚悔悟。这种将政治智慧、法治思维融于检察履职的方法论,帮助其在后续办理的3件案件中,成功引导被告人主动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
翟永宏就这样以“老班长”的身份带领年轻同志成长,在其担任包头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主任期间,他坚持将“求极致”的精神融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让年轻人在耳濡目染中收获办案经验。2023年,包头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
?“传帮带不是复制经验,而是点燃火种”
青年检察官助理马立群仍记得,自己跟随翟永宏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时,当事人情绪激动地抱着一箱混杂着程序文书和实体证据的材料冲进接待室,一心只想让检察院接受他的申诉。翟永宏发现案件并非归属包头市检察院管辖后,并没有将这位老者拒之门外,而是耐心听取他的倾诉。翟永宏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帮着当事人作证据分类,梳理案件中争议问题,告知其正确的申诉流程。经过一个下午的释法说理,当事人情绪稳定不少,临走的时候还连连感谢。
当释法说理化作润泽人心的春雨,才能更好理解群众诉求,展现法律刚性与人性温度。“翟主任以身作则示范释法说理技巧,不仅给我传授了办案经验,还为我点燃了坚守正义的火种。”马立群说。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翟永宏把这句话写在自己的笔记本首页,时刻牢记在心头,也践行在办案中。2024年,在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翟永宏发现该类案件事实证据认定争议多、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于是他调整工作方法,将固有的会商指导改为针对类型化的共性问题制发《类案办理提示》,以点带面帮助办案同志解决难题,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
2025年,翟永宏和部门同志制定《包头市检察机关金融检察白皮书》,通过分析地区金融案件特征趋势和成因,提出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建议,报送地方党委政府、上级检察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护地方安全稳定贡献检察智慧。
有人问他面对压力为何如此执着,翟永宏说,“我对自治区检察院李永君检察长在‘向代表学习’系列文章中写到的‘司法办案和制药医病一样,事关万家忧乐、百家性命。’这句话深有感触,办理案件不仅关乎他人的人生,更关乎我们自己的人生。”
在翟永宏身上,“人民检察官”的精神具象为三重底色:是?“如铁之坚”的专业精神?,在每一起案件中依法履职、捍卫公正;是?“如水之柔”的为民情怀?,让司法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又有春风化雨的温度;更是?“如火之炽”的传承担当?,让公诉精神代代相传、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