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间:2025-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鼓励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聚焦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推动法治实践与群众需求、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包头政法在线”开展全市法学会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检察风采”栏目,通过真实案例与人物特写,带您聆听包头检察人用忠诚与担当谱写的检察诗篇,感受他们以法律之笔描绘的北疆画卷。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全市法学会系统先进典型”刘艳丽,了解检察综合业务的点滴故事。
在包头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助理刘艳丽专注于理论调研、数据分析等综合业务工作。她擅长将业务数据转化为决策参考,将实践经验总结提升,在检察综合业务的战场上默默耕耘,用扎实的笔力和敏锐的思维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在同事眼中,刘艳丽的办公桌总是堆满各类期刊和课题材料,电脑里存着大量调研文件夹。当自治区检察院征集重点调研课题时,她注意到年轻检察人员有想法但写作经验不足。于是,她主动组织文章互评沙龙,分享选题和写作方法。基层检察人员小李回忆:“她逐字逐句帮我梳理稿件逻辑,细致到标点符号。”
刘艳丽坚持理论研究必须立足实践。2023年,为完成沿边口岸检察课题,她多次前往满都拉口岸,跟随办案检察官走访物流园区、海关部门,深入调研。最终形成的报告不仅获得自治区检察院《北疆检声》年度优秀文章一等奖,还被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论坛收录。2024年,她在分析工作中发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际适用中存在瓶颈,深入研究后形成的理论文章获省级研讨会一等奖,为完善制度提供了参考。她还注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操作的规范,参与起草的多份制度文件已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运用。
办案数据分析是检察决策的重要依据。刘艳丽参与撰写了四十余份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报告和专项分析报告。她和同事通过对数据的深入挖掘,揭示案件规律和趋势,为一线办案提供参考。分管领导评价:“他们的分析报告带着问题意识,注重实际应用。”
精准的背后是严谨。在报告定稿阶段,刘艳丽会严格核对:数据小数点、统计口径一致性、逻辑严密性、文字表述准确性,甚至格式细节,她都一一检查核对。“现在所有重要材料上报前,我都会让她校对一遍。”综合业务部主任说。
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2023年以来,刘艳丽办理了百余件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始终坚持事前沟通、规范流程、事后反馈。一次,有位监督员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有异议,她协调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并邀请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经过充分讨论,监督员最终认同了处理意见,并在意见书上签字认可:“这次监督不是形式,我们的意见被认真对待了。”
针对实践中反映的“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刘艳丽精心设计培训课程,组织全市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与检察机关座谈,并通过真实案例模拟监督场景,有效提升了监督能力与信心。培训后,全市人民监督员提出监督意见的数量明显增加。
在包头市检察机关“1带N”人才培养“升级再造”机制下,刘艳丽迅速成长为骨干。她积极参与部门“理论人才孵化”工作,主动分享写作经验,耐心指导新同事调研方法。2023年,她参与组织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青年理论调研人才库。
在她的带动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三年间,包头两级检察院共有21项课题获自治区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立项,50余篇调研文章获奖或发表。包头市检察院6次获评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奖,综合业务部获评优秀集体一次。凭借扎实的研究基础,包头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立为全国28个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联系点之一。2024年和2025年,刘艳丽负责起草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要点,并汇编全市优秀理论文章和案例集,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
综合业务工作虽不在公诉席上亮相,但正是众多像刘艳丽这样专注岗位、精研业务的检察人员,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基础。从课题调研到报告撰写,从会议组织到成果转化,她用行动证明:新时代检察人员,既要精于实践,也要善于总结创新。正如她所言:“把本职工作做到位就是最好的履职。理论研究是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一环,我愿为此贡献力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