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是贴近人民群众,直接服务民生,充分反映民意的检察工作。她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对法院监督力度和深度,指导办理的“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矿合伙协议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一起涉企虚假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00余万元,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民事生效裁判典型案例”。她多方拓展特殊群体救济渠道,积极推进所在院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办法》,帮助40多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5.71万元,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指导办理的一起扶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民事检察监督支持起诉典型案例”,被《中国妇女报》报道。
行政检察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她主动谋划做强行政检察路径,在全市率先搭建“行政检察+综合行政执法”联络平台,成立首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检察工作室,与固阳县政府签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等6个方面14项工作重点,推动建立了由20家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以行政检察监督支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该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所在单位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院。她办理的全自治区首例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交通肇事驾驶人未被吊销驾驶证的行政检察监督检察建议,被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正式批复并采纳,填补了全自治区范围内对被相对不起诉驾驶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执法空白,《检察日报》刊发经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