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包头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就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意见。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市十三届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工作中的不足,分析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
2022年以来,两级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狠抓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纪律作风不断加强、廉政防线逐步夯实、监督合力逐渐形成,有效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风险和隐患,主要表现为少数同志对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盲目乐观、两个责任落实逐级递减、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不够完善、队伍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
会议强调:
要正视检察队伍存在的问题,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两级院党组、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升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全力打好自我革命的攻坚战、持久战。
要明确重点工作和关键,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加强从严治党工作的重大时机,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检察履职结合起来,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强大力量。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压紧夯实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以刀刃内向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工作,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数据的监管力度,更好统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
要提振干事精气神,以工作业绩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成效。从严治党是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决定着业务工作的政治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长期坚持下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实际行动答好“六个如何始终”的检察答卷,为推进包头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基层检察院,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纪委监委驻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全体检察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