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察机关
3件公益诉讼案例
获评典型案例
近期,包头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有3件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包头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生鲜乳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检护质量”典型案例
固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北魏怀朔故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列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例专刊》典型案例
石拐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擅自取用地下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评为“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益鹿同行”公益诉讼品牌矩阵,聚焦民生民利,持续强化监督。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持续开展工作。针对影响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问题,开展了“燃气安全”“长城保护”“自产自销生鲜乳食品安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成效显著的案件。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件公益诉讼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5件案例获评全区典型案例。
下一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继续锚定“进一流、争第一”的总体目标,以“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着力点,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继续深化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包头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以检察履职守护民生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