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河区某村村民李某兄弟两家针对房屋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一年前,两家人因房屋占地发生纠纷,一度如同仇人,而现在却和睦如初。李某感慨的说:“还是要感谢司法所和检察官,他们帮了我,都是一家人,事情过就过了,以后日子还长”。这是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民行科与基层司法所会签《关于建立民行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后解决的第一个成功案例,也是包头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的一项工作。
为了延伸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触角,包头市检察机关努力做到“五个监督”并重,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一是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既重视对认定事实、判断证据和适用法律错误等实体方面问题的监督,又重视受理管辖、送达、审判组织组成等程序方面问题的监督;二是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并重,通过建立健全案件收集受理审查、内部协作配合和外部协调工作等机制加强对审判违法行为监督的力度;三是裁判监督与调解监督并重,注重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积极办理调解监督案件;四是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并重,认真做好对每一起个案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五是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并重,既认真办理好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又积极主动开展依职权监督工作。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61件,经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35件,支持抗诉30件;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10件,法院已改变原判5件。督促环保、食药、劳动、工商、国土等部门履行职责170件,相关部门通过加大收缴追缴力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工伤事故受害人等提起诉讼的“讨薪”案和人身损害索赔案50件。加强对审判、执行违法行为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68件,全部得到回复和落实。对法院判决、裁定没有发现错误的85件申诉案件,妥善做好释法析理工作,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