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检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全文)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
· 信访工作条例
· 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
· 信访渠道
法律文书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刘某某...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秦某某不...
· 起诉书(马松柏贩卖毒品案) ...
· 起诉书(徐声明故意杀人案) 包...
· 起诉书(王志斌贩卖、运输毒品...
· 起诉书(刘志军等5人贩卖、运...
业务流程    
· 国家赔偿流程图
· 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流程图
·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图
· 民事行政检察流程图
· 控告申诉检察流程图
· 案件审核流程图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昆区检察院快速完成特大电信诈骗案审查逮捕工作
时间:2018-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12月,包头市公安局陆续接到浙江嘉善、江苏南京、新疆若羌警方情况通报,称受害人在微信交友谈恋爱过程中被骗,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指向包头。2018年1月11日,包头市公安局在昆区、东河区两地一举捣毁22个诈骗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66名,其中昆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103人,其余人员移交浙江嘉善、江苏南京、新疆若羌等地警方处理。

  昆区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介入该案,引导侦查。昆区公安分局陆续将5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向昆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昆区检察院成立联合办案组依法对该案进行审查。  

  经审查查明,2017年2月底,以犯罪嫌疑人余某林、汪某佳等人为首的百余人犯罪团伙陆续从辽宁鞍山转移到包头昆区等地,开始着手实施电信诈骗。该团伙设立经理、室长(主任)、业务员等多级职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以传销模式纠集人员入伙,成员基本由亲属、朋友、熟人介绍,来自全国各地,以云贵川为主。成员入伙需要缴纳2800元入伙费,并以集中授课或老成员传授犯罪方法以及成功“创业”可得280万元进行“洗脑”,以居住寝室为单位,5-8人分为一组(男女混住,一个月内不同寝室成员间进行轮换)实施电信诈骗,诈骗获利用于缴纳“业绩”,根据业绩逐步向管理层升级,管理层根据返还公式进行逐级分赃。

  

昆区检察院快速完成特大电信诈骗案审查逮捕工作

 

  

昆区检察院快速完成特大电信诈骗案审查逮捕工作

 

  男性嫌疑人将微信设置为女性身份,男女嫌疑人按照相似“剧本”实施诈骗,即通过微信“摇一摇”、“漂流瓶”等功能添加上海、广东、浙江、新疆等地多个城市的男性微信好友,编造自己悲惨生活经历,以与对方谈男女朋友的手段逐步取得对方信任和同情,利用制图软件制作假火车票,谎称见面向受害人索要票款,进而又谎称自己生病、亲属生病、损坏别人贵重物品等理由,进一步诈骗受害人钱财。实施诈骗过程中,男女嫌疑人间会相互帮助,如女性成员提供语音帮助、男性成员帮助制作假车票以及成员间根据“剧情”需要提供角色扮演帮助、银行账户帮助等,以这种方式共骗取100余万元(仍有犯罪事实在进一步核实中)。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昆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余某林、汪某佳等5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