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党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巡视工作要求,根据《2018年包头市检察院巡察工作方案》,包头市检察机关巡察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着包头市检察院党组对东河区检察院和土右旗检察院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东、东河区委巡察二组组长薛瑞强、土右旗委巡察办副主任霍跃出席会议。包头市检察机关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张东升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包头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长焦林峰,从牢牢把握巡察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好系统内巡察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努力提高巡察监督实效等方面,对2018年包头市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包头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建民从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巡察工作要求、找准政治定位、明确巡察工作重点,认真积极履职、扎实推动巡察工作有效开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出发。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相关精神,建立了巡视巡察制度。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是高检院党组根据党中央精神和检察机关实际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检察系统内巡视起步于2004年,2005年开展了试点,2012年5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批复,赋予检察机关巡视权力,同意检察机关在检察系统内继续开展巡视工作。系统内巡视工作,是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聚焦中心任务,发现问题、强化震慑,发挥利剑作用、解决自身问题的有力武器;是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要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把政治巡察视为巡察工作的根本定位,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的基本方针,把“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政治要求,寻找政治偏差,对被巡察检察院党组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
他强调,市检察院巡察组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好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被巡察的基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化为不断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转化为促进本院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未被巡察的基层检察院也要对照巡察要求和巡察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文字:姚雪
责任编辑:周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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