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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检察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 纪 学 习 教 育

编者按:日前,包头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学习工作安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包检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月15日,包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市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审议通过《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高标准组织,高质量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抓好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认真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安排,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严明纪律护航包头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为高质量完成“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等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提供纪律保证。

会议要求,院党组、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层层压实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作出表率。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明确言行标尺,校正思想行动,使学习党纪过程成为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重点做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纪律培训,做实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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