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包头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全国、全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刑事检察条线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研判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震宇讲话,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部门负责人部署条线工作。
会议指出,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三个管理”工作,自治区检察院也提出相关举措,为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上来,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会议要求
深化“三个善于”,通过具体案件的公正处理,累积司法的整体公正。落实“三个管理”,加强各业务条线的对下指导,把“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
始终把住案件质量关口,全面、系统审查证据,强化对证据的亲历性审查,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升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注重“三个效果”。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释法说理融入办案各环节。研判“三个结构比”。把“三个结构比”作为引领高质效办案的“引航灯”、观察业务运行态势的“警示器”、反映社会治理环境的“风向标”。
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2025年,全市刑事检察机关要紧扣“规范提升年”主题,聚焦“提质效”“破难题”“强管理”“激活力”“创品牌”方面探索“2.0版本”,抓好组建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等十一项重点工作内容。
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200余名检察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