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察院举办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4月2日至4月3日,包头市检察院举办为期2天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示范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紧抓实学习教育。
此次读书班以集中学习、专家辅导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领导班子带头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最高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及包头市委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并围绕学习主题开展专题研讨。读书班期间,包头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讲师张淑军为全体检察人员作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为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
全体参学人员将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笃信真学意识,保持深学细悟毅力,涵养勤学勤思作风,确保学有质量、学出成效;坚持带着问题学,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作风优良的包头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