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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广度+深度+温度”模式 破解执行监督难题
时间:2025-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6日《检察日报》第7版









民事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下称“终本”)是法院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采取的程序性措施,但实践中往往存在执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易导致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无法兑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机关聚焦这一问题,通过构建“广度+深度+温度”监督模式,在强化线索发现、深化财产调查、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力,对破解民事终本执行监督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科技赋能拓宽线索来源

破解“发现难”



对终本案件监督的关键在于精准发现线索。包头市检察机关以“全流程、多维度”为导向,建立民事终本执行监督线索收集体系。2023年4月,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率先研发“民事执行案件不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筛查、关键词抓取等技术手段,对法院终本裁定书、执行卷宗进行智能化分析,识别未依法约谈申请人、未公开文书、未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等程序性违法线索。截至目前,已筛查案件(线索)550余件,发现监督线索9条,线索成案率为67%。



在此基础上,包头市检察院于2024年6月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与侦查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协同机制。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查终本案件卷宗,侦查部门介入财产线索深挖,技术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工作联动”的监督合力。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在办理“某水利工程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执行监督案”时,通过调取执行卷宗,发现法院存在未约谈申请人、终本裁定未公开等6项程序性违法问题,随即启动“三查融合”机制,联合技术部门固定证据、侦查部门核查财产流向,最终推动法院整改。


























以精细审查穿透财产迷雾

破解“查控难”



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转移资产等规避执行行为,包头市检察机关将监督重点从“传统财产”向“新兴财产”延伸。2024年8月,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本监督案件时,发现法院未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收益类保险纳入财产调查范围。经研判,该院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突破口,联合保险监管部门调取保单信息,确认涉事保险公司未依法配合法院查询,导致可供执行财产遗漏。2024年10月,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财产调查程序,并推动建立“收益类保险专项核查机制”,要求执行部门对投保人、受益人等关键信息进行穿透式审查。同年11月,法院就检察建议作出回复,对被执行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保单收益将进行冻结、扣划。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此类实践背后,是包头市检察机关对“深度监督”的持续探索。一方面,通过专项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对股权、虚拟资产、保险产品等新兴财产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建立“财产线索反向审查”机制,即对照法院财产查控清单,逐项核查调查措施的合法性与完备性。近一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已针对2件终本案件中的保险、理财等财产线索提出监督意见,推动恢复执行,执行到位4.82万元。


























以司法温情平衡利益冲突

破解“化解难”



民事终本案件中的特定群体往往面临执行难、维权成本高等困境。包头市检察机关将保障特定群体权益作为监督重点,建立相关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通过优先受理、专人跟进、多元解纷等方式,实现权益保护与矛盾化解并重。



2022年6月,智力残疾人邢某起诉要求边某拆除父亲宅基地上的违建房屋。邢某的父亲去世后,伯伯一家占用宅基地,伯伯继子边某在该宅基地自建南房,固阳县法院判决边某30日内拆除,但其未履行。2023年7月,邢某申请强制执行。边某以未侵占宅基地为由抗辩,法院执行陷入停滞。邢某遂向固阳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启动快速办理程序,一方面调取历次诉讼卷宗,确认判决中的执行内容明确;另一方面联合村委会、镇政府实地走访,查明边某在邢某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严重侵害邢某权益。为化解矛盾,检察机关组织双方进行多轮和解,最终促成边某以3.14万元向邢某转让案涉房屋并限期腾退,既保障了邢某的宅基地使用权,又避免强制拆除导致的资源浪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包头市检察机关还建立“执行回访”制度,对特定群体案件定期跟踪,确保执行和解协议落实到位。2024年,全市已有3件涉残障人士、老年人的终本案件通过检察监督恢复执行。


据统计,2024年以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终本监督案件72件;提出检察建议54份,全部被采纳;推动恢复执行16件,执行到位金额超251.71万元。这一机制不仅提升了监督质效,更通过个案办理推动了类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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