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最高检制定《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自治区检察院相继对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作出部署。包头市检察院迅速落实,由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组建了5个评议小组,每组由3人组成(包括部门负责人、优秀公诉人和刑检业务骨干),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每个小组负责评议指导2个基层院的出庭案件。
5月16日,包头市检察院第二评议小组到东河区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并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
此次评议选取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三纲一书”完整规范。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通过逐项举证质证还原犯罪过程,繁简得当、条理清晰。法庭辩论阶段,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围绕案件定罪、证据、被告人认罪态度和量刑展开,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深入,公诉人通过精准的举证、逻辑严密的辩论,层层递进指控犯罪,展现新时代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和专业素养。
庭审后,评议小组围绕庭前准备、形象仪表、出庭规范、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庭审应变、文书质量、庭审效果等方面开展评议,进行分数评定。同时,评议组成员也化身“质检员”和传帮带的“教练员”,就文书规范撰写、举证方式优化、答辩策略技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反应迅速,认真履行了出庭指控犯罪的职责使命。”评议组成员说。“希望适当丰富当庭普法内容,做好后半篇文章。”人民监督员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既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全市刑事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强化刑检队伍公诉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包头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分析庭审观摩、听庭评议中发现的个性与共性问题,推动检察人员在实战中锤炼过硬本领,全面提高证据审查能力、证据体系构建能力、出庭辩论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