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包头市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总结包头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并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出部署。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包头市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一体推进学查改,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全体检察人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理论水平得到新提升,深刻领会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工作作风持续改进,涌现出一批优秀品牌和典型案例,多名个人和集体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荣誉,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再梳理、再聚焦;对已整改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要持续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检察人员的管理。要抓好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以做好学习教育总结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盘点收获、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改进提高,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