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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质量月”:包头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检护质量”典型案例
时间:2025-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9月是第48个全国“质量月”,包头市检察院为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促进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向全市检察机关征集“检护质量”典型案例。经过广泛征集、严格把关、精心编选,市检察院评选出“2025年度‘检护质量’典型案例”,包括2件经济犯罪检察案例、3件知识产权检察案例、2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例,现予以发布。



01

陈某宗、潘某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行为人以马肉冒充驴肉生产、销售驴肉食品的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严重扰乱餐饮、食品市场的管理秩序。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此类犯罪案件过程中,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对于将马肉、驴肉混合冒充驴肉食品的行为,以“以假充真”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马肉、驴肉混合后的成分、属性以及犯罪数额的认定,依法秉持证据裁判原则,通过引导侦查取证、电子数据鉴定审查,结合言词证据构建证据链,高质效办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为守护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02

金某某、欧阳甲等5人非法经营案

金某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从位于广东省的上游购入香烟(含部分假烟),以物流方式收货并进行线下销售。检察机关通过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反向溯源,追诉上游犯罪团伙欧阳甲等4人,将个案办理扩展为对供、销网络的穿透式打击,实现全链条、系统打击,以检察之力护航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精神,围绕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漏洞,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形成“个案刑事打击-行业综合治理”的闭环模式,实现“惩治末端”向“管控源头”转型,为实现有效社会治理提供检察助力。


03

栗某、苑某某、付某某等7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依法严厉惩治侵犯注册商标犯罪行为,保护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付某某、王某某、麻某某、纪某某、白某结成洗衣粉造假团伙,共同生产假冒“碧浪”、“汰渍”注册商标的洗衣粉并销售给包括栗某在内的下游商家,栗某从付某某处购进上述假冒商品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检察机关办理该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贯彻注重打击制假售假源头的政策导向,全链条打击惩治侵犯商标权犯罪。


04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41°固阳献”区域公用品牌行政公益诉讼案

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背景下,区域公用品牌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以知识产权公益诉讼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构建新领域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履职模式,依托“政协+检察”的机制,通过多方会商、召开听取意见会等形式,推动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履职,通过规范品牌授权、强化质量抽检、完善监管制度等举措,从源头把控区域品牌授权产品与服务的质量标准,推动全链条管理体系的构建,为区域内企业树立质量标杆,护航“包头品牌”。助力形成“以品牌促质量、以质量强产业”的发展闭环,推动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区域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增强区域发展新优势。


05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监督履职案

近年来,我市发生多件假冒“JOY乔氏”品牌台球桌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着力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聚焦治理难点,主动开展实地走访、摸排行业动态,以数据为支撑、以诉前磋商为前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予以处罚,督促行政机关与假冒商品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建立协作机制,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06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执业药师挂证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辖区内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其他药店或单位,而本人并未实际在岗执业的问题。部分药店名义上配备了执业药师,但实际不在岗,不能对消费者购药进行实际指导,导致消费者在购药、用药过程中缺乏专业指导,造成药品使用安全隐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数字检察+调研报告+公开听证+宣告送达”模式推动执业药师人证分离问题治理,建立“检察监督+市场监管+社保监控”跨部门协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及个案纠正到行业规范的有效转化,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行业治理,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守护老百姓用药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07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对乡镇区域售卖过期食品监督履职案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问题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九原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九原区乡镇区域存在售卖过期食品问题,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线索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对辖区5个乡镇中的70余家商超、便利店进行现场走访,以现场照片配合《公益诉讼调查确认书》固定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提升监督刚性。以“普法宣传+公开听证+回头看”检察履职模式贯穿办案全过程,形成食品安全保护的检察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协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强化源头治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质量是立业之本、强国之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述“检护质量”典型案例,既是包头检察机关服务质量强市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梳理,更是以检察办案为笔、为高质量发展立据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包头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以典型案例为引领,把“检护质量”的司法理念融入办案各环节,既当好市场秩序的“守护者”,也做好质量安全的“捍卫者”,以更精准的检察履职,为包头市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注入检察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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