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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思践悟全会精神 砥砺奋进检察新程——包头市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 |
| 时间:2025-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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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强大动力,12月17日至19日,包头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本次轮训紧扣全会精神,全体检察人员全程深度参与,大家在深学细悟中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推动学习成果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要求,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作专题宣讲。宣讲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基本情况切入,系统解读了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与核心要义,深刻阐释了“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地位,全面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发展形势的新特征、新挑战。同时,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定位与实践实际,明确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路径,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锚定“一流政治机关”建设目标;坚持服务大局,筑牢“一流法治保障”核心支撑;坚持高质效履职,聚焦“一流检察业绩”争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锻造“一流检察队伍”过硬本领;坚持市县一体,夯实“一流基层基础”发展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检察动能、贡献检察力量。 本次轮训精准对接检察履职需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实现理论学习与实务提升有机融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劲阳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刑事疑难案件精解”为题授课,围绕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定性等实务难点,结合全市刑事实务方面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精准解答,讲解翔实透彻,为检察人员准确适用法律、提升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指导。包头市委党校副教授智慧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作专题讲座,系统梳理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脉络、时代价值与科学内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鲜活案例阐释了“枫桥式工作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路径,为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提供了清晰思路与有益借鉴。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理解,轮训设置集中观学和专题研讨环节,推动学习成果入脑入心。全体参训人员集中观看学习视频,通过直观生动的影像资料,更加深刻地领会党中央对“十五五”时期的战略擘画。在理论认识内化深化后,各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参训人员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五五”规划建议,坚持“三个摆进去”的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履职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开启思想碰撞、凝聚履职共识。
此次轮训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核心要义,采用丰富多元的培训形式,既突出理论深度、又注重实践实效,有效提升了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为新时代包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激活内生动力。包头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轮训为重要契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常态化开展专题研学、岗位练兵、实践研讨等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为包头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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